各有关单位:
为保障新学期实验室安全、有效运行,确保师生人身安全。根据《吉林医药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规定》,学校决定组织开展本年度第1季度实验室检查工作。具体事宜如下:
一、检查时间
2024年3月11-17日。
二、检查方式
单位自查与学校专项检查相结合。
三、检查范围
全校实验室(含科研),重点察看《2023年度学校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报告》中问题的整改情况。
四、现场检查内容
(一)实验室运行
实验场地、设备、器材配备、使用及维护(修)情况;实验教学低值易耗品使用及管理情况;实验用药品使用、存放及管理情况;台账管理情况等。
(二)实验室安全
实验室安全制度建设情况;实验室安全检查落实情况;实验室安全台账管理情况等。请各有关单位根据实验室使用实际,组织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,
五、有关说明
请有关单位于2024年3月18日前,将《XXXX学院/部2024年度第1季度实验室安全检查整改工作报告》纸质版(签字盖章)报送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(机关楼607室),电子文档发送QQ邮箱(956742433@qq.com)。
联系人:郭志群 联系电话:13843242273
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
2024年3月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