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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关于开展学校房屋资产清查的通知
来源: 发布日期:2024/04/09 点击量:

各部门、各单位:

根据省教育厅《关于开展省级行政事业单位房屋资产清查和整合优化工作的通知》(见附件1)精神,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全面摸清学校房屋资产家底,推动房屋集约高效规范使用,学校决定开展房屋资产清查工作,具体要求如下:

一、清查范围

学校现有房屋。

二、工作安排

(一)单位自查(4月14日前)

各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的房屋资产清查工作,并填报《学校房屋使用情况表》(见附件2),于4月14日前将《学校房屋使用情况表》纸质版(签字盖章)报送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(607室),电子版发送QQ邮箱(331017428@qq.com)。

(二)实地核查(4月16日前)

根据各单位上报房屋使用情况,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梳理房屋状况,组织人员开展实地核查。

(三)材料上报(4月18日前)

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整理汇总相关材料,及时上报教育厅相关部门。

联系人:王月鹏

联系电话:13943284068(664068)

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

2024年4月9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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